Gap Inc. 環境政策

Gap Inc.氣候政策  

Gap Inc.致力於減少我們對氣候變遷的影響 

氣候變遷是一項超越國界的全球挑戰,影響著世界各地的人們與社區。我們堅信氣候變遷的科學證據,並認為這是一項重要的環境、經濟與人權議題。氣候變遷所造成的影響深遠且廣泛,從生物多樣性與水資源,到公共健康與農業生產,皆受到衝擊;同時也為我們的業務帶來短期與長期的風險。積極因應氣候變遷有助於提升企業韌性與營運效率,同時強化我們與顧客、員工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的連結。 

遠大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需要創新與再生能源替代方案 

我們透過設定並達成日益積極的溫室氣體 (GHG) 減排目標,持續展現我們對應對氣候變遷的長期承諾。2016 年,我們訂定了一項目標,預計在 2020 年前,將全球自有與營運設施的範疇 1 與範疇 2 溫室氣體絕對排放量,相較於 2015 年排放水準減少 50%。這項承諾的達成,使我們進一步投資於營運效率,並推動場內與場外再生能源專案的實施,以達成我們的目標。 

2020 年,我們進一步強化氣候承諾,訂定科學基礎減量目標,以因應我們的碳足跡。這些目標於 2024 年進行修訂,以提升我們的減碳雄心,具體目標如下: 

  • 以 2017 年為基準,於 2030 年前將範疇 3 供應鏈排放量減少 32.5%  

  • 於 2030 年前,在自有與營運設施中達成 100% 再生能源使用 

  • 以 2017 年為基準,於 2030 年前將範疇 1 與範疇 2 排放量減少 90% 

  • 於 2050 年前達成淨零排放。 

這些目標已正式通過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的審核。該倡議匯集了超過 300 家企業、CDP、世界資源研究所 (WRI)、世界自然基金會 (WWF) 及聯合國全球契約,致力於將企業的氣候目標設定與最新科學研究保持一致。 

https://sciencebasedtargets.org/companies-taking-action/ 

產業合作是創造有意義影響力的必要條件 

應對氣候變遷,不僅需要我們自身採取行動,更需要與他人攜手合作,才能帶來最大的改變。我們正透過與供應商合作來提升永續表現,減少能源、水資源等面向的環境影響,以因應零售營運之外的排放。 

我們運用 Cascale(前身為永續成衣聯盟)的 Higg 指數,在我們的全球供應鏈中收集並分析數據,同時積極與供應商合作,推動更永續的製造實務,以減少其在用水與溫室氣體排放方面的環境影響。Gap Inc. 也是服裝影響力研究所的創始成員之一,該組織專注於大規模推動供應鏈環境改善計畫。 

自 2007 年以來,我們便積極參與 Ceres 的倡議。Ceres 是一家領先的非營利組織,致力於動員企業界共同推動永續經濟的發展。我們同時也是 Ceres 所發起的「創新氣候與能源政策商業聯盟」(BICEP) 的成員。該聯盟由超過 55 家公私部門企業組成,致力於推動具有實質影響力的能源與氣候變遷立法。身為 BICEP 一員,我們承諾推動能源效率與再生能源的發展、增加對潔淨能源經濟的投資,並支持氣候調適、技術轉移以及森林保護。 

本政策的治理與執行 

本政策的執行監督與職責由供應鏈與轉型長 Sally Gilligan 及全球永續發展領導團隊負責,並經由執行長核准。進度每季向 Gap Inc. 董事會治理與永續委員會報告。 

本政策的執行由 Gap Inc. 全球永續發展部門主導,並與旗下品牌、供應鏈、法務、採購、不動產、全球運輸及門市營運等部門的職能主管合作推動。 

 

全氟/多氟烷基物質(PFAS)政策  

我們的目標是 消除 供應鏈中有害化學物質的排放,以減少環境影響,並改善供應商、工廠及布料廠所在社區的清潔安全用水可及性。    

長鏈全氟烷基與多氟烷基化學物質  (PFC) , 亦稱長鏈全氟/多氟烷基物質 (PFAS),由於其持久性,已知對環境具有危害,且有證據顯示某些長鏈  PFAS  具有毒性,對人體健康有害。自 2016 年起,Gap Inc. 已禁止在產品製造過程中使用長鏈  PFAS  (定義包含碳鏈長度 C6 及以上的全氟烷基磺酸鹽 (PFAS)(如 全氟辛烷 磺酸 [PFOS] 及相關物質),以及碳鏈長度 C8 及以上的全氟烷基羧酸 (PFCA)(如全氟辛酸 [PFOA] 及相關物質))。 Gap Inc. 已採用 ZDHC 製造業限用物質清單 (MRSL),該清單目前禁止刻意使用長鏈 PFAS。 

由於對短鏈  PFAS 可能造成環境與生態危害的認知日益提升, Gap Inc. 承諾於 2023 年 1 月前, 在不影響產品性能的前提下,從供應鏈中全面 淘汰 所有含 PFAS 的防潑水處理劑、防汙劑及其他加工整理劑。    

淘汰  PFAS  需要創新與合作  

近年來,非  PFAS  為基礎的布料整理劑已越來越普遍,其性能與耐用性也持續提升。然而,將 PFAS 為基礎的整理劑轉換為非 PFAS 的替代方案, 幾乎總是 需要在性能、耐用性及/或美觀方面做出取捨。Gap Inc. 致力於與供應商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合作,推動創新的非 PFAS 解決方案,以達成過去仰賴  PFAS 才能實現的防潑水、防汙及其他效果。   

Gap Inc. 已 盤點 其品牌服飾與配件中短鏈 PFAS 整理劑的主要用途。但我們也承認,短鏈  PFAS  在供應鏈中可能仍存在其他用途。我們 正 致力於向供應鏈傳達淘汰  PFAS  的意圖,並承諾與供應商合作, 找出 不需要使用  PFAS 的替代方案與解決方法。   

Gap Inc.將持續與  ZDHC、 AFIRM 集團及其他產業倡議合作,推動供應鏈更負責任的化學品管理,並從服裝與鞋類價值鏈中 移除 具關注風險的化學物質。   

本 政策的治理與執行   

本政策的執行 監督與職責由成長轉型長 Sally Gilligan、ESG/全球永續發展領導團隊負責,並經由執行長核准。本政策的執行進度每年會向 Gap Inc.  董事 會的治理與永續委員會報告,並於每季向 Gap Inc. 基金會與永續委員會彙報。    

本政策由 Gap Inc. 全球永續部門推動實施,並由 跨職能 工作小組協作執行,小組成員包括各品牌代表及供應鏈等領域的技術專家。

木材纖維政策 

GAP INC.堅定承諾以道德方式採購產品,並使用永續原料。  

我們相信,使用永續材料能減少我們對環境的影響,並 協助 為下一代保存自然資源。Gap Inc.反對使用古老及瀕危森林、高保育價值區域或高碳儲量森林來製作纖維素基布料,包括但不限於嫘縈、黏膠纖維、萊賽爾纖維與莫代爾。  

為達成此目標,我們承諾:  

•自 2020 年起,全面 淘汰 使用來自古老及瀕危森林區域(例如加拿大與俄羅斯的北方針葉林、太平洋西北及智利的沿海溫帶雨林、印尼的熱帶森林與泥炭地、亞馬遜及西非)的溶解漿木質纖維。  

•避免使用以下來源的木質纖維:非法砍伐取得者;從 1994 年後因自然森林被轉作或簡化而建立的樹木農場取得者;來自違反原住民族權利的砍伐區域者;未取得當地及原住民族「事前、自由且知情同意」(FPIC)者;以及來自具爭議供應商者。  

•優先選擇採取有效策略以積極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供應商,以及來自通過 森林管理 委員會 (FSC) 認證、以負責任方式管理的森林所生產的布料來源。  

•鼓勵供應商停止破壞或分割森林生態系,並與供應商合作,使其停止在瀕危物種棲地或高碳儲量森林區域進行作業。  

•支持協作型的森林保育解決方案,例如「 大 熊雨林」(Great Bear Rainforest)計畫。  

•鼓勵開發並採用能盡可能減少環境與社會影響的纖維來源。  

•與 非營利組織 Canopy 合作。Canopy 與品牌及零售商協作,以確保供應鏈中不含源自古老或瀕危森林製成的面料。

動物性材料政策  

Gap Inc. 致力於以合乎道德的方式採購產品,其中亦包含確保動物受到 人道 對待。動物性材料定義為任何來自生物、用於產品製造過程中的材料。我們的目標是所有動物性材料皆符合 人道 照護標準,而此標準以「 五項 自由」為基礎。 五項 自由包括:1. 免於飢渴的自由;2. 免於不適的自由;3. 免於疼痛、傷害或疾病的自由;4. 表達正常行為的自由;5. 免於恐懼與壓力的自由。 

我們期望 所有  供應商 以道德且負責任的方式採購產品,包括提供動物福利標準的相關文件及驗證。我們要求供應商僅使用來自以食用目的飼養之動物的皮革、 羽絨 與羽毛。我們優先使用通過獨立國際標準認證的動物源性材料,而這些標準納入環境要求,可減少對土地、 生物多樣性 與水資源的影響。   

對於 Gap Inc. 旗下品牌、被授權品牌及第三方品牌產品,我們不允許對個人護理產品或其成分進行動物實驗。  

動物源性材料政策具體規範如下:

  • 反對 割皮防蠅術 ,並禁止使用經 割皮防蠅處理 之羊隻的羊毛
  • 禁止使用安哥拉兔毛與馬海毛
  • 規定所使用的獸皮(含帶毛獸皮)必須來自以食用為目的飼養、其皮張原為副產品的動物。其中包含皮革、麂皮與羊毛皮
  • 禁止使用從活禽 拔取 的羽毛與 羽絨。所有使用的羽毛皆需來自以食用為目的飼養的禽類。此規範涵蓋鵝絨與鴨絨,但不包含特殊裝飾性羽毛。
  • 禁止使用主要為服飾用途飼養的動物皮張,包括毛皮、珍稀動物皮革與卡拉庫爾羊羔皮。
  • 規定其他動物來源的裝飾與配件(如用於鈕扣與扣件的角材),亦必須為食用目的飼養動物的副產品。
  • Gap Inc. 禁止使用來自易危或瀕危物種的任何材料。
    •  依據《瀕危 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》(CITES – https://cites.org/eng) 之規範,供應商不得使用被列入 CITES 附錄 I、II 或 III 最新版本之物種材料。
    •  依據國際自然保護聯盟 (IUCN - https://www.iucnredlist.org/) 之規範,供應商不得使用被 IUCN 紅色名錄列為極危、瀕危或易危之物種材料。  

此動物性材料政策適用於我們所有品牌,包括 Athleta、Banana Republic、Gap 與 Old Navy。

欲了解更多資訊, 請參閱我們的環境、社會與治理資源頁面,並瀏覽我們的年度 ESG 報告。